Email 是协议
Email 是 1971 年发明的。它比万维网早 18 年,比 Twitter 早 35 年,比 Slack 早 42 年。
它今天仍然是地球上最重要的异步通信系统。
它做对了什么#
- 联邦化:你在 Gmail,我在 Fastmail,第三个人自己跑 Postfix。所有这些都能互通。没有"中心"
- 协议而非平台:SMTP / IMAP 是开放协议。任何客户端都能接
- 抗审查:单一服务商被关掉不影响别的——只要你设置了好的备份
- 可归档:纯文本(或 MIME-encoded 文本)。30 年前的邮件今天能打开
- 异步:发了不必等回复
它做错了什么#
诚实点:
- 垃圾邮件:因为开放,所以滥用
- 加密缺省关闭:S/MIME / PGP 太难用,普通人不可能配置
- HTML email:让安全模型崩了。一封看似无害的邮件可以带追踪像素 + 钓鱼链接
- 新建一个邮箱地址比记一个 social handle 难:DNS、MX 记录、SPF / DKIM / DMARC,普通人放弃了自托管
为什么这些没杀死它#
因为没有更好的替代。Slack / Teams 是 lock-in。WhatsApp 是 lock-in。任何 SaaS 都是 lock-in。
Email 的丑陋是公开的、几十年累积的、所有问题都被讨论过。其他系统的问题被藏在终端用户协议里。
我的策略#
- 用一个我控制 DNS 的域名做邮箱地址
- 邮箱服务商可换(Gmail → Fastmail → Migadu,三年内换过三次)
- 重要邮件本地备份成 mbox 文件
- 默认纯文本,HTML 只在确实需要排版时用
永久链接 那篇是同一个原则在 URL 上的应用:长期承诺的东西不要给第三方做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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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审核后显示。不收邮箱,不存 IP。